收藏本页 | 设为主页 | 随便看看
普通会员

中山市科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

专利代理、专利咨询;商标代理;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知识产权...

友情链接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国务院通过《专利代理条例(修正草案)》,提升了专利人社会地位
新闻中心
国务院通过《专利代理条例(修正草案)》,提升了专利人社会地位
发布时间:2018-11-03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9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国务院通过《专利代理条例(修正草案)》
提升了专利人社会地位
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,为广大群众减负;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;部署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,增强带动就业能力、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;通过《专利代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。

“专利代理人”更名为“专利代理师”,并全面予以规范

鉴于专利代理在专利制度正常运转中的重要作用,国务院法制办11日公布的《专利代理条例(修订草案送审稿)》将“专利代理人”称谓变更为“专利代理师”,并从资格证的获得、执业证的颁发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定。

下图是现在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封面和正文,目前都用的是“专利代理人”这个称谓,很快,新版的执业证都将改为“专利代理师”了。

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样的变更是为了提升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,增强其荣誉感。并且参考了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,如律师、医师、注册会计师等,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,才做出变更。

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专利代理行业,草案对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了修改,取消了“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”的条件,将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”修改为“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”。

参照《律师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草案明确规定了通过考核授予资格证的条件,使得通过考核授予资格证的制度更加规范,便于公众进行监督。

针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参加考试和在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,但在审核或者考试过程中未被发现,而在事后被查证属实的情形,草案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的一般原则,规定了撤销资格证的处理措施。

为规范行业自律管理,保障专利代理人的合法权益,草案明确规定了申请执业证的条件、不予颁发执业证的情形以及申请、注销、撤销程序等,并借鉴《注册会计师法》,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执业证颁发进行监督。 


   网站支持:3G网站专家www.3gwzzj.zdhsbw.com  中国自动化网www.91zdh.com  自动化设备门户网www.zdhsbw.com 

易达-2